什么是“处理”翡翠?

来源:   作者:   阅读:  时间:2008-6-17 15:31:05
在珠宝玉石鉴定证书,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件及其他珠宝商品标识上,常常见到在珠宝玉石名称之后加括号注明“处理”,如:翡翠挂件(处理),翡翠戒面(处理)、翡翠手镯(处理)等。在购物过程中,消费者经常误解“处理”的含义,在此,我们谈谈什么是“处理”?

1、“处理”不是处理品,也不是价格作了调整的物品

许多消费者在购买翡翠饰品前,将“处理”二字理解成为是价格作了降低的“处理品”,因而多花了钱还蒙在鼓里。少数商家明明知道“处理”的含义,但或含糊其词,或顺水推舟对“处理”二字作错误的解释,误导了消费者。

2、“处理”的具体含义

翡翠经过了处理,就已不是纯天然翡翠。在1996年发布(1997年5月1日实施)的国家标准中规定:翡翠(处理),就是经酸洗去除杂质后,做了注胶处理或做了人工致色(染色)处理的翡翠。实际上就是以往珠宝界称之为的翡翠b货、c货或(b+c)货。自1997年5月1日国家标准《珠宝玉石名称》生效实施后,在翡翠商品的标识标签中,已取消了翡翠a货、b货、c货和(b+c)货的名称标注,而用“翡翠(处理)概括并取代了翡翠b货、c货和(b+c)货。

在2003年的新版国家标准中。对翡翠的质量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:将过去视为a货的漂白翡翠、浸蜡翡翠也归为“处理”翡翠。

珠宝玉石名称后面没有括号注明,则表示是天然物品(真货)。如标签上物品的名称为“翡翠戒面”,则表明物品是天然翡翠制成的戒面,此戒面没有注过胶,也未染过色。

3、允许商家销售处理过的翡翠,但应标明并向消费者说明

国家从来没有规定禁止销售处理过的翡翠,但要求对人工处理的情况标明。同时,销售者有责任和义务向购物者解释,说明真相。因为知情权,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,在此前提下,才可能避免欺骗行为。经过处理的翡翠可能具有很好的外观特征,也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欣赏价值,但与相同规格、相同款式、相同色泽的天然品相比,其价值要大打折扣,其合理的成交价格要低得多。对此,消费者在购物时最好能够心中有数。
(责任编辑:未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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